我國啟動第三次土壤普查,2022年完成工作方案編制與技術規(guī)程制定

為全面掌握我國土壤資源情況,2022年2月16日,《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的通知》(后簡稱《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通知》)發(fā)布,決定自2022年起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。

我國啟動第三次土壤普查,2022年完成工作方案編制與技術規(guī)程制定

什么是土壤普查?

土壤普查是以全面清查土壤資源合理利用和改良土壤為目的,由專業(yè)隊伍指導群眾進行的土壤調查。是在全國或地區(qū)范圍內,有統(tǒng)一組織領導,按統(tǒng)一調查規(guī)程,由下而上逐級實施土壤調查、制圖,編制匯總土壤資料和成果驗收的過程。

土壤普查工作步驟有哪些?

土壤普查工作步驟分為:準備階段,收集大比例尺航片與地形圖作基礎底圖;外業(yè)階段,典型剖面的觀測描述,確定土壤類型,典型剖面取樣及土壤野外制圖;內業(yè)階段,樣品理化性狀測定,繪制土壤類型圖及土壤養(yǎng)分圖,量算土壤類型面積,撰寫土壤調查報告。

我國第一次和第二次土壤普查是在什么時間?

1958~1960年,中國開展第一次土壤普查,是以土壤農業(yè)性狀為基礎,并提出全國第一個農業(yè)土壤分類系統(tǒng);1979年,進行全國第二次土壤普查,以成土條件、成土過程及其屬性為土壤分類依據,采用土類、亞類、土屬、土種、變種5級分類,分級完成不同比例尺的土壤制圖,并編繪相應的土壤類型圖、土壤資源利用圖、土壤養(yǎng)分圖、土壤改良分區(qū)圖。

我國啟動第三次土壤普查,2022年完成工作方案編制與技術規(guī)程制定

《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通知》的總體要求有哪些?

《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通知》明確,全面查明查清我國土壤類型及分布規(guī)律、土壤資源現狀及變化趨勢,真實準確掌握土壤質量、性狀和利用狀況等基礎數據,提升土壤資源保護和利用水平,為守住耕地紅線、優(yōu)化農業(yè)生產布局、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奠定堅實基礎,為加快農業(yè)農村現代化、全面推進鄉(xiāng)村振興、促進生態(tài)文明建設提供有力支撐。

《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通知》的時間安排是怎樣的?

《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通知》明確,普查時間為2022-2025年。2022年完成普查技術、規(guī)范、物資等準備,開展全國性試點;2023-2024年全面鋪開普查,并形成階段性成果;2025年開展普查數據審核、成果匯總、驗收與總結,全面完成普查任務。

《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通知》的普查工作要求是什么?

《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通知》明確,各地要加強專家技術指導、專業(yè)技術人員配置、普查隊伍培訓,確保土壤普查專業(yè)化、標準化、規(guī)范化。要強化質量控制,建立普查工作質量管理體系和普查數據質量追溯機制,層層壓實責任。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要求報送普查數據,確保數據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。任何地方、部門、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、瞞報、拒報、遲報,不得弄虛作假和篡改普查數據。各地區(qū)、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全國統(tǒng)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臺等現代化技術手段,提高信息化水平,科學、規(guī)范、高效推進普查工作。用好報刊、廣播、電視、互聯網等媒體,廣泛宣傳土壤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,為普查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。

《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通知》的組織實施是如何安排的?

《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通知》指出,土壤普查是一項重要的國情國力調查,涉及范圍廣、參與部門多、工作任務重、技術要求高。為加強組織領導,成立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,負責普查組織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。按照“統(tǒng)一領導、部門協作、分級負責、各方參與”的要求組織實施土壤普查。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,密切配合,加強保障。各省級人民政府是本地區(qū)土壤普查工作的責任主體,要加強組織領導、系統(tǒng)謀劃、統(tǒng)籌推進,確保高質量完成普查任務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成立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,負責本地區(qū)普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。各地要加強專家技術指導、專業(yè)技術人員配置、普查隊伍培訓,確保土壤普查專業(yè)化、標準化、規(guī)范化。要廣泛宣傳土壤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,為普查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。